关于洪湖市文旅观光风景线项目
实 施 方 案
为响应国家号召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宏观战略定力,结合洪湖市“十五五”总体预期规划,着力发展县域经济乡村振兴、社会和美多元结构的全新产业链,实现区域共同富裕、绿色低碳的新洪湖!
缔造长江沿岸和内湖文旅观光风景线的新质能源,实施5G智慧路灯微风发电高新技术成果,充分利用洪湖区域沉睡资源与库存资产转化为高质量发展,形成新质生产力,以人民为中心的造血功能,培根财源和税源活水生金,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农业工业科技大数据绿色低碳新洪湖!
一、先行示范区:长江沿岸135公里,内湖130公里,靠近的公共场所预测35公里,按300公里规划设计布局,依据智慧路灯技术参数设计每公里安装33根灯杆,先行示范按10000根灯杆测算实施。
二、项目投资估算:10000根灯杆X12万元=12亿元,每根灯杆每天发电量达150度以上,每天发电量总和为150万度,预期7年左右收回投资。
三、智慧路灯结构公益性,政府财政无需投资功能建设:文旅亮化,区域监控,宣传视频,便民充电桩。
1、财源:①、每根灯杆占用碎片化土地0.5平方,返补150元的费用,由政府自行支配;②、居民使用绿电每度电少支付0.15元,企业使用绿电少支付0.10元的优惠待遇;③、区域亮化无需政府支付电费以及运营维护;④、与政府合作26年,除以上享有待遇以外,届满完善路灯装置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平台自理;⑤、洪湖市实现绿电绿色认证,国家返补和碳汇资产交易总和50%的收益。
2、税源:①、由投资方在洪湖市设立市级独立法人机构:北京融奥(洪湖市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,主要经营荆州市区域的设备装置系统生产加工组装及运营,按国家税法现行科目交纳税费;②、使用绿电园区企业减免相应税费,特别是出囗型企业的多种受益;③、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税率比,企业增值包括个人所得。
1、充分利用碎片化土地建设智慧路灯,提供洪湖区域社会和美的有效依据,人民幸福感的提质保障;
2、有利于县域集体经济组织协同健康发展,财政持续稳定增长,拉动其他行业得到同步发展;
3、有利于区域性招商、返乡创业、就业再就业,演变成国有企业的成员,提升人文整体素质;
4、政府只按招商条件社会化服务不出钱,打造观光风景线形成文旅观光与乡村产业集群生态圈,洪湖的有效名片;
5、先行示范带动洪湖区域,拉动毗邻地区复制延续性事业:缔造新能源,再造新农村。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洪湖老字号贡献!
